姓名 |
董小?/td> |
李学?/td> |
孙红?/td> |
吴志?/td> |
陈梅?/td> |
曹士?/td> |
陈清?/td> |
孔祥?/td> |
秦龙?/td> |
吴洁 |
潘高?/td> |
张凤?/td> |
吴松?/td> |
李平?/td> |
迮德?/td> |
王静 |
陈玉?/td> |
陈宝 |
朱阿?/td> |
林振?/td> |
杨建?/td> |
王文?/td> |
冯桂?/td> |
姜学?/td> |
经本人申请、材料审核,鉴定评审专家组按《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(试行)》(劳社部发[2002]8号)进行鉴定,以上人员符合(基本符合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,特此公布?br />
对通过名单有何反映,请于七日内与我局联系?br />
联系电话:80978162(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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